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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

【打印】 发布时间:2019-11-27 信息来源:中共深圳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2018年6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对外公布《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这是我国针对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改革创新的首个重要文件。根据《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受理当事人之间的跨境商事纠纷案件。次日,该法庭在前海揭牌并开始办公。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说明了深圳营商环境的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也显示了深圳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