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5月4日 市委向省委提交《关于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和管理的请示报告》,提出深圳经济特区的范围为:“东起大鹏湾的背仔角,往西南延伸至蛇口、南头公社一甲村止的海岸边界线以北,北沿梧桐山、羊台山脉大岭古、打鼓嶂、嶂顶、九尾顶、髻山、大洋头以及沙湾检查站,独树村、白芒大队以南的狭长地带,总面积327.5平方公里。” 1984年5月4日 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工业发展委员会。 1988年5月4日 全国第一家私人律师事务所“段毅、武伟文、刘雪坛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开业。 1981年5月4日 市委向省委提交《关于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和管理的请示报告》,提出深圳经济特区的范围为:“东起大鹏湾的背仔角,往西南延伸至蛇口、南头公社一甲村止的海岸边界线以北,北沿梧桐山、羊台山脉大岭古、打鼓嶂、嶂顶、九尾顶、髻山、大洋头以及沙湾检查站,独树村、白芒大队以南的狭长地带,总面积327.5平方公里。” 1984年5月4日 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工业发展委员会。 1988年5月4日 全国第一家私人律师事务所“段毅、武伟文、刘雪坛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开业。
1.深圳设立国内首家工业园区环保监测机构
2.深圳在全国率先实施工资制度改革
3.深圳诞生中国首个万元户村
4.深圳成立全国首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深圳设立全国首支劳动监察队伍
6.深圳率先实行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
7.深圳在全国率先试行商店承包经营
8.深圳率先建立养老保险制度
9.深圳引进中国首家外资银行
10.深圳成立中国首家股份制中外合资企业
11.深圳诞生中国首家外商独资企业工会
12.深圳诞生大陆首家台资企业
13.深圳成立全国首家中外合资电话公司
14.深圳在全国率先破除干部职务终身制
15.深圳率先实行小汽车出租公司单车承包经济责任制
16.深圳成立全国首家律师事务所
17.深圳首开中国律师见证业务
18.深圳在全国率先开办楼宇按揭贷款业务
19.深圳成立全国首家中外合资零售企业
20.深圳率先进行城市环卫市场化改革
21.深圳率先实现金融行业业务交叉与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