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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率先试行重大科技项目评审主审制

【打印】 发布时间:2019-11-27 信息来源:中共深圳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2018年6月9日,《深圳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办法(试行)》印发。《办法》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评审模式,并结合深圳实际,以问题为导向,遵循“专业权威、规范严谨、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原则,围绕专家库建设、专家管理、评审组织与评审规则、评审意见与评审结果公开和畅通申诉机制等评审全流程再造,提出九个方面40条具体规定。《办法》借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方式,选取3名主审专家,结合先期评审和现场讨论情况,提出评分、评审意见和推荐意见。突出主审专家作用,避免各评审专家的意见过于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