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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率先推出营商环境改革20条

【打印】 发布时间:2019-11-27 信息来源:中共深圳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2018年1月17日,《深圳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印发。这是深圳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上广深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措施》对标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为参照,并充分学习借鉴北京、上海、香港的好经验好做法,从贸易投资环境、产业发展环境、人才发展环境、政务环境、绿色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等6个方面,提出20大改革举措、126个政策点,着力率先营造服务效率最高、管理最规范、市场最具活力、综合成本最佳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