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8日,《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8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首个保护救助人的专门立法,为好心救助人的救助行为提供了法律保护,对全国精神文明建设有着开创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