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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获批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打印】 发布时间:2019-11-27 信息来源:中共深圳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2009年5月,《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准,深圳成为全国第五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从国家层面赋予深圳市“四个先行先试”,一是对国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先行先试;二是对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符合我国未来发展方向,需要试点探索的制度设计先行先试;三是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对全国具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体制创新先行先试;四是对国家加强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的重要事项先行先试。为深圳市今后的改革探索打开了广阔的空间,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有利于特区改革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