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深圳对政府机构和职能进行大幅度“退、转、减、合”,在转变政府职能、实行大部门体制及优化行政运行机制方面取得重大突破,这是在全国大城市中力度最大的一次机构改革。此次改革在中央编办直接指导下,按照“市场、服务、效率”三大取向,进行机构改革,突出表现在:职能转变力度大,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机构精简幅度最大,在更多领域推行大部门体制;实行委、局、办归口联系机制提高决策执行的高效性,加强决策与执行之间的制约和协调。
2009年,深圳对政府机构和职能进行大幅度“退、转、减、合”,在转变政府职能、实行大部门体制及优化行政运行机制方面取得重大突破,这是在全国大城市中力度最大的一次机构改革。此次改革在中央编办直接指导下,按照“市场、服务、效率”三大取向,进行机构改革,突出表现在:职能转变力度大,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机构精简幅度最大,在更多领域推行大部门体制;实行委、局、办归口联系机制提高决策执行的高效性,加强决策与执行之间的制约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