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深圳证监局率先提出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推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登记制度和上市公司治理非规范情况特别信息披露制度,这是立足我国国情背景和现行法律框架,应对上市公司特殊监管难题的开创性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