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6日,深圳地税局与公安局正式签订《关于加强外籍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的合作备忘录》,双方约定就加强外籍人员税收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的有关事项建立长效合作机制。这次备忘录的签订,在全国开创了国内税务机关以合作备忘录的形式与公安出入境部门开展合作的先河,首次将外籍人员的涉税风险与出入境管理联系起来。这一创举从根本上解决了外籍人员管理信息缺失、税收征管乏力的问题,强化了深圳这一“对外窗口”的税收管理。
2006年4月6日,深圳地税局与公安局正式签订《关于加强外籍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的合作备忘录》,双方约定就加强外籍人员税收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的有关事项建立长效合作机制。这次备忘录的签订,在全国开创了国内税务机关以合作备忘录的形式与公安出入境部门开展合作的先河,首次将外籍人员的涉税风险与出入境管理联系起来。这一创举从根本上解决了外籍人员管理信息缺失、税收征管乏力的问题,强化了深圳这一“对外窗口”的税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