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月,深圳市人大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随后,市人大颁布《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定》,对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做了具体的规定。这些规定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要求政府开展绩效审计,加强了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提高了行政效率。
2001年2月,深圳市人大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随后,市人大颁布《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定》,对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做了具体的规定。这些规定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要求政府开展绩效审计,加强了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提高了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