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3月16日,《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经市人大批准通过,自4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注册会计师法规。条例明确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管理、法律责任以及体制改革等,对于保障深圳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