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5月28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第一项劳动管理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国内第一部专门保护非本地户籍劳动者(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工)的法规。它的颁布和实施,为国家开展农民工权益保护立法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1993年5月28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第一项劳动管理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国内第一部专门保护非本地户籍劳动者(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工)的法规。它的颁布和实施,为国家开展农民工权益保护立法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