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7月,深圳成立投资管理公司,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1988年7月,《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设想》出台,提出建立“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1995年,深圳初步形成“市国资委(国资办)——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的企业”三个层次的管理体制,在国内首创国有出资人制度,实现了政府所有者职能与公共管理职能的初步分离。
1987年7月,深圳成立投资管理公司,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1988年7月,《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设想》出台,提出建立“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1995年,深圳初步形成“市国资委(国资办)——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的企业”三个层次的管理体制,在国内首创国有出资人制度,实现了政府所有者职能与公共管理职能的初步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