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4月1日至8日 市政府召开《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发展规划大纲》评审会议,应邀参加会议的有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厦门、沈阳、广东等省市的知名专家、教授及工程技术人员共73人。
1985年4月1日 国务院特区办公室主任何椿霖在京接受港澳记者采访时说:发行特区货币正在研究中。关于特区管理线,他说,在特区和非特区之间有一条界线,以保证特殊政策在特区真正兑现,而不致发生减免税商品冲击内地市场。
1985年4月1日 中国民主同盟深圳支部成立,这是在深圳成立的第一个民主党派,罗远祥任主任委员。
1986年4月1日 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正式实施管理。
1989年4月1日 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原则通过授予深圳市“立法权”议案,即授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法规和规章的议案的决定草案。4日,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闭幕大会,并对“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提请审议授权深圳市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法规和规章的议案的决定(草案)”进行表决,以多数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