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坪山区已设立支持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等10个专项资金。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坪山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落实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关于“转变财政管理重心,从全流程预算管理控制转变为聚焦预算编制、放开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管。精简财政资金和项目审批事项,改进审批效率”的新要求,日前,坪山区财政局结合区实际,参照上级相关办法,修订了区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通过此次修订,进一步厘清了财政部门及资金主管部门的职责,一方面压实了资金主管部门主体责任,明确了资金主管部门具有专项资金全周期管理职责;另一方面精简了专项资金审核流程,压缩了审核时间,提高了审批效率,有利于激发坪山区市场活力,为打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信息员:王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