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按照街道办工作部署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局新湖所联合新湖街道经财办、新湖执法队和社区各工作站对辖区楼村旧村、北岗村及羌下旧村开展“城中村”食品安全现场督查督导。检查组逐一对纳入验收范围的流通、餐饮门店进行细致排查。
一是重点检查经营者的证照情况,核查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登记事项是否与实际经营项目一致,规范商户合法合规经营。二是重点检查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强化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五无食品。三是重点检查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内容完善情况,督促商户将公示内容补充完整,努力打造看得见的就餐环境。四是要求商户全面加强餐厨垃圾等废弃物的处理,签订餐厨垃圾回收合同,确保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理。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餐饮单位存在工作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等现象。检查人员现场督促各餐饮单位及时办理健康证,并放入“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同时提醒经营者应注意日常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问题。
下一步,新湖所将持续开展“城中村”食品安全督查,加强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