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财政局紧密结合当前光明科学城建设开发不断提速提效的工作实际,有序推进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一)出台规范文件。日前,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光明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开启了区级财政评审工作新模式。一是填补了以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模式退出后的制度性空白,积极探索工程建设领域结(决)算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的一系列新做法;二是全面贯彻新《预算法》有关规定,在要求建设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基础上提出了必审、抽审等方式,通过评审计划管理、程序性检查备案等技术方法实现了监督全覆盖;三是结合光明区实际,创新设立了联席评审工作机制,开展重大或复杂项目财政投资评审时,可集中区发改、住建、审计等各职能部门的专技力量,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降低评审风险;四是强化了监督合力与威慑力,与区督查、纪检监察等执纪问责专职部门,构建了信息化共享机制下的动态立体监督网,形成了协审复查、审计抽查、通报披露以及抄送移交等多维度全方位的取证处理监督体系。(二)制定配套制度。一是仔细梳理了近年来工程建设项目结(决)算情况,通过制定年度评审计划以及项目申报操作指引等前期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评审范围、重点、流程等要素环节,为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开好局夯实技术基础条件;二是以依法依规管人管事的根本原则制定了15项质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1+N”内部操作制度体系。以评审办法为依据,以工作规程为细则,涉及岗位职责、评审组管理、现场抽签、项目安排、协审管理、现场核查、询价管理、造价核对、项目复核、会议管理、质量复查、档案管理、行为规范以及印章管理等方面,有效提升了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人员的日常法规意识。三是以制度为主线,以文书为导向,制定了区财政投资评审过程中需要用到的各类专业文书格式和表格模板共计63份,涵盖了统计、申报、取证、定性、征求意见以及报告执行等评审全过程,对相关原则标准、业务表述以及技术口径等信息要素进行了具体细化,促使各项目之间的评审质量均做到公平、公正。(三)强化风险防控。在规范制度建设基础上,区财政局注重从软、硬件和内、外部各方面,不断强化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潜在风险防控。一是利用典型案例剖析、审计档案借阅以及问题清单收集等多种形式,开展对评审干部的常态化廉政教育;二是积极报送党风廉政宣讲计划,教育引导评审干部不断提升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强化合同管理力度,实行协审人员廉政问题一票否决考核机制;四是按照审计纪律有关规定,严格做到协审任务既符合封闭式管理,同时又满足办公环境的公开透明以及对数环节的留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