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深圳特区报》A7专版刊发《深圳市史志办公室负责人解读<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我省首部地方志法规出炉》以及《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还在A9要闻版配发了通讯文章《市史志办多项举措落实<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一批编研成果为深圳著史立传》。这是深圳市史志办贯彻落实黄宁生副省长在《条例》贯彻实施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地方志工作法治环境的系列举措之一。
深圳市史志办主任杨立勋在《深圳市史志办公室负责人解读<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我省首部地方志法规出炉》一文中以答记者问的形式,深入、系统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调整范围、主要亮点以及当前深圳地方志工作情况和下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的举措,回应了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杨立勋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地方志工作,2014年2月在首都博物馆考察调研时强调,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使人们了解过去、把握现在、开创未来。《条例》作为我省首部地方志法规,将进一步有力规范地方志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志、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推动新时代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条例》拓宽了地方志工作领域、强化了地方志公共服务功能、建立了地方志工作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了建设多层次的地方志人才队伍制度。深圳市史志办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近期将开展学习宣传《条例》、地方志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推进方志馆党史馆及地情馆两个展览布展工作,全面提升地方志信息化水平,全面启动第三轮修志工作。
《市史志办多项举措落实<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一批编研成果为深圳著史立传》由《深圳特区报》社记者采写,共有近1000字,详细介绍了市史志办贯彻落实《条例》的举措,重点报道了深圳市方志馆党史馆及地情馆布展施工、《深圳改革开放四十年》等地方志图书编研以及地方志整体工作等情况。
今年7月《条例》颁布实施后,深圳市史志办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作为推进深圳市地方志工作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的有力抓手。7月底召开了由全市10区(新区)史志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的全市贯彻落实《条例》动员大会,多次组织相关业务部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方式研读《条例》,编印了《条例》宣传小册子5000册送市五套班子领导及有关市直机关、全市各区、各街道及各相关单位。通过这一系列活动,营造了学好《条例》、贯彻好《条例》的良好氛围,提升了地方志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努力为推动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作出地方志部门的独特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