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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长假,“猎虎”不停!假期首日已有46人因酒驾被查!

【打印】 发布时间:2020-05-03 信息来源:深圳新闻网
原标题:5天长假,“猎虎”不停!假期首日已有46人因酒驾被查!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5月3日讯(深圳商报记者 任建新)五一放假,交警在岗!记者自深圳市交警局获悉,假期首日,交警部门开展“猎虎”行动,共查处酒驾46人!有市民已经发现,5月1日,凌晨时分,在滨河大道(新洲路)路段西行方向竟然出现了拥堵。没错,这就是交警在查酒驾!“别再问今晚查不查酒驾了!”交警表示:5天120小时,“猎虎”不停歇。全市设卡,夜间全覆盖。特别在涉酒事故易发、多发路段设点进行逐车排查,查处各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全力维护道路安全秩序。5月1日9时至5月2日9时,深圳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猎虎”专项整治行动,行动现场共查获涉酒驾驶46宗,其中酒后驾驶机动车20宗,醉酒驾驶机动车21宗,酒后驾驶电动车2宗,醉酒驾驶电动车3宗。值得注意的是,酒驾电动车也属违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条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具体为:一、存在下列情形,处500元罚款。1.首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二、存在下列情形,处1000元罚款。1.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时存在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逆行、进入机动车道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存在下列情形,处2000元罚款1. 曾因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2. 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若是饮酒后驾驶已达到机动车标准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按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深圳交警呼吁广大市民,喝酒不开车,发现酒驾行为,第一时间拨打110或83333333向交警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