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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启动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

【打印】 发布时间:2024-03-15 信息来源:南山政府在线

  从3月15日起,南山区开展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截止时间为4月14日。

  根据申报指南,申报地区总部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申报企业被授权管理的境内外独立法人企业不少于2家;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服务业领域企业设立地区总部的,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申报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申报总部型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申报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美元(如以分支机构形式设立的,总公司拨付的运营资金应不低于100万美元);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申报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申报事业部总部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申报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在本辖区持续经营1年以上,本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占境外母公司事业部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申报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