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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举行《建设城市文明典范城区标准》座谈会 39类224项标准提升居民“文明获得感”

【打印】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3日 信息来源:福田政府在线
    202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福田建区30周年,以倡导文明防疫为契机,聚焦民生问题,福田区在全市率先制定《建设文明城市典范标准》,努力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现代城市文明。   4月22日上午,福田区文明办组织召开《福田区建设城市文明典范城区标准》(讨论稿)座谈会,再次对该标准进行意见征集。福田区人大代表、福田好公民、福田区文明巡访团代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代表围绕标准进行讨论,为辖区文明建设建言献策。   据悉,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基础上,福田区主动加压,制定了《福田区建设文明城市典范标准》,对39类文明测评点位的建设提出224项提升标准,聚焦市容环境、城市秩序、城市精细化管理及市民文明素质,对文明建设指标数、内容、涵盖层面进行深化。   参与讨论的,既有文明创建相关单位,也有关注城区发展的人大代表和居民群众。“福田作为深圳的中心城区和首善之区,是文明创建的主战场,先行一步提出文明城市典范标准,是创新也是主动作为和担当。”代表们认为讨论稿内容全面、细化、可操作性强,体现了深圳应有的标准,也从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标准、建设基层文明创建的专员制和监督员制度、加强辖区道德模范事迹宣传、开展“文明随手拍”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创建文明典范城区 代表有话说   “要从国际化城市的高度进一步提升标准,在标准中增加对公共场所和道路的双语标识规范,面向全区开展公益广告征集、评比,推出文明城市形象大使,带动整个城区的文明风尚。”——深圳市人大代表 杨勤   “讨论稿内容非常全面、细化,可操作性强,体现了深圳应有的标准。要细化莲花山公园、华强北商圈等福田地标场所的公益广告标准,利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进一步加大文明宣传宣导。”——深圳市人大代表、福田好公民 黄翔   “文明创建需要常态化监督,随手拍,在街道、社区推广二维码,让居民即时监督、即时反馈问题。”——福田区文明巡访团代表 李秀明   “在公交、地铁等公共场所推广和宣传城区文明形象大使,让正能量遍布福田、深入人心。”——福田好公民 谢金星   “要在小区里加强高空抛物危害的宣传,通过建立不文明行为清单,进一步培育大家的文明意识和习惯”——福田好公民、文明巡访团代表 张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