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坪山区财政局于2023年12月组织召开了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研究关于在建工程转固相关问题,会议要求:
一是实现“应转尽转”。我区各相关单位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在年底前实现“应转尽转”。历史遗留在建项目,建议穷尽相关途径及办法查找资料,若无法查询相关资料,尽快向上级部门反馈。
二是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在建工程实际使用单位应切实承担资产使用管理主体责任,项目验收后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办理资产移交和账务移交,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和处理。
三是加快历史遗留项目资产移交工作。已交付但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批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可将项目整体暂估并按暂估价值移交,同时收集相关材料做好后续资产细化工作。(信息员:龙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