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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促进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发布

【打印】 发布时间:2023-11-24 信息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2023年11月24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邹媛探索培育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格局、降低新产品海洋试验成本、遴选契合产业发展方向项目……在23日举行的2023深圳市海洋产业招商大会上,《深圳市促进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发布,围绕引导海洋经济主体集聚发展、夯实海洋科技创新基础能力、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等五大板块,提出25条具体扶持举措,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集聚发展 扩充海洋领域市场主体

针对目前深圳海洋新兴领域市场主体不多、体量不大等特征,《若干措施》提出打好引培资助组合拳,促进海洋机构集聚,支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涉海企业、知名海洋科研机构、海洋组织等在深设立分支机构和投资重大产业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最高2000万元资助;对新引进注册的海洋企业,按不超过综合经济贡献的5%予以三年累计最高150万元资助。

在海洋科技创新领域,《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海洋领域科技研发及关键技术攻关,对符合条件的产业科技研发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60%予以最高500万元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关键零部件研发及应用项目予以最高3000万元资助;并鼓励在海洋领域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创新载体。

针对成果转化、陆海融合以及产品试验等发展关键环节,《若干措施》中指出,对符合相关条件且在深圳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50%予以最高800万元资助;对在受认可的海上试验场、第三方机构开展测试试验活动,每家按不超过实际支出额的50%予以每年最高100万元资助。

突出重点 完善产业发展生态

《若干措施》中对推动陆海优势产业融合、鼓励获取海事技术认证许可、鼓励海洋新兴产业创新示范以及增强海上交通运输发展能效等领域提出具体鼓励措施。

在人才领域,此次《若干措施》提出推动海洋领域人才评选和职称评审,促进海洋领域专业人才集聚;积极建设涉海人才培养载体,支持依托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创新示范等项目建设海洋人才工作站。

此外,《若干措施》加大了对涉海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对支持立项的科技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单个企业按实际贷款支付利息的70%予以每年不超过300万元贴息;同时,支持市场主体及社会资本设立海洋类产业基金,建立海洋产业项目库和涉海投融资项目遴选评估机制,加大对本地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