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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召开2020年3月份城市照明管养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打印】 发布时间:2020-04-20 信息来源:光明政府在线
  为推进城市照明在疫情期间和汛期期间有序开展,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020年4月14日下午,俊涛同志在1211会议室组织召开2020年3月份城市照明管养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环卫科,深圳市城市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永恒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卓越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宝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区市政服务中心通报了3月份区管城市照明的考核情况、各项交办工作完成情况,传达了安全生产、汛期三防等文件,并部署了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及安排下个月工作计划。最后,提出要求如下:   1.做好每月工作情况总结。各管养单位要认真做好每月管养工作计划、安排、每月召开月度工作会议时,须提前准备好当月工作整体情况、工作总结、存在问题、工作难点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做好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城市照明设施安全管理,防止市政设施涉电事故发生,组织开展城市照明设施漏电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检测城市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泄漏电流、线路绝缘性能及接地电阻,特别是普通市民容易接触和低洼易涝地段的设施,尽快完成检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防止涉电事故发生。   3.建立配备应急队伍和物资。各管养单位要制定要应急预案、组建应急处置队伍、配备应急处置物资,提前做好一切应急事件的准备,并能及时响应各类预警。   4.切实做好防汛备汛工作。现已进入汛期,如出现突发暴雨、区域性强降雨等灾害天气,要提前谋划,早动员、早部署、早准备。加强恶劣天气24小时值班备勤,密切关注风情雨情,及时将预警信息和防御要求传达到施工作业人员,确保突发灾害天气时,能第一时间做好人员转移、停工停产等各项防范措施。   5.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岗前和工前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城市照明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深化应急联动,强化安全知识宣教,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确保紧急有效处置城市照明事故中灯杆倒伏、浸水、灯具脱落等突发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