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上午,南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程正华主持召开贯彻落实《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工作推进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昌鸿、区检察院检察长李丽华等参加会议。
《决定》在近日召开的南山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这是南山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专门就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作出的决定。《决定》以“定责、赋权、监督、保障”为基本思想,分为四个部分,共19条,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助力辖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会议详细解读《决定》具体内容,并部署贯彻落实《决定》实施方案。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围绕《决定》内容、实施方案等,纷纷发言。
程正华指出,行政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的实施对全面提升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质效,助推南山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政府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克服困难,积极配合区检察院开展工作。区检察院不仅要精准监督、善于监督,更重要的是要敢于监督,确保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区人大常委会将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成立代表专业小组形成“以监督促监督”的合力,共同推动《决定》落地落实,提升全社会对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认识,增强人民群众对国家司法、执法的认同感。
黄昌鸿表示,在贯彻执行《决定》的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查找差距,找准症结,督促、帮助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共同推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