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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听取审议报告 表决通过决定

【打印】 发布时间:2023-07-31 信息来源:南山政府在线

  7月28日下午,南山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听取审议多项报告,表决通过《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决定》以及多项人事议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程正华主持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并集体审议了《深圳市南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报告》。该规划是南山区在国家规划体制改革后第一部覆盖陆海全域和“山水林田湖草”全要素、实现“多规合一”的法定规划,是面向2035年长远发展、统筹全区国土空间资源配置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导全区范围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以及城市建设等活动的法定依据,将为南山区实现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建设目标做好空间保障。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认为,该规划编制规划任务清晰、问题分析清楚、规划实施措施到位。建议注重新旧衔接,保障规划实施连贯性;坚持前瞻性布局,提前谋划未来城区建设;提高规划科学性,推动规划有效实施。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南山区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南山区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南山区海防打私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等,并对多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决定》以及多项人事任免议案。

  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晓晨、路玉萍、黄昌鸿、保长汉,以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区长蔡淡宏,以及区监察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等相关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