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凤康(1886—1942),同盟会会员。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弓村人,出生于牙买加。1894年回到家乡龙华弓村读书。1906年加入中国同盟会,积极投身反清的革命斗争。1911年夏,组织和发动龙华、乌石岩两地民众近千人起义,声援黄花岗起义。10月,武昌起义爆发。卓凤康与何玉山、吴兆祥等人率领龙华义军攻下新安县城南头的清军守备署,光复新安县。1913年秋,“二次革命”失败后,追随孙中山的卓凤康被通缉,潜回牙买加。1934年回国,投身抗日救亡运动。1938年底,在党的积极推动下,在龙华建立了“白皮红心”的龙华乡政府,并被推为乡长。1939年8月,率领龙华乡抗日自卫队,参加王作尧领导的第二大队火烧大涌桥的战斗,立下战功,获得勋章一枚。1941年春,党指示在龙华乡按“三三制”组成原则成立宝安县第一个抗日民主乡政府,再次担任龙华乡乡长,多次率领抗日自卫队配合王作尧领导的第五大队与日伪军作战。1942年10月,被国民党顽军围捕,于观澜英勇就义。1949年,宝安县人民政府追认卓凤康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