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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局新湖所筑牢燃气灶具“安全墙”

【打印】 发布时间:2020-04-08 信息来源:光明政府在线
  4月1日,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局新湖所结合全年专项行动检查计划及工作部署,开展燃气灶具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对辖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外来人口聚集区域燃气灶具的销售情况进行检查,查看门店在售的燃气灶具及其配件是否存在未标注产品执行标准、有无厂名厂址和进货来源、熄火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产品的商品说明书等。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在圳美市场一家百货商店货架上发现两台未配置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经初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此外,该百货店经营者无法提供在售燃气灶具的进货来源凭证。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百货店销售的燃气灶具采取强制措施,扣押不合格产品,并对其立案调查。   下一步,光明局新湖所将联合新湖消安办、派出所等部门,齐抓共管,扎实推进燃气灶具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清除违规燃气灶具,确保辖区用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