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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至4月2日,光明区查违部门处置8处违法建设行为

【打印】 发布时间:2020-04-03 信息来源:光明政府在线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查违办有关查违工作的指示精神,在光明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持之以恒、依法依规严查严控各类形式的违建,形成违建整治的压倒性态势。以“硬要求”“硬作风”持续做好查违攻坚战各项工作。2020年4月1日至4月2日,根据各街道及各巡查组、各整治组报告,光明区共巡查发现及处理违法建设行为8处。   一、新湖执法队按照街道办统一部署开展公务活动,对位于新羌新坡头牛场平房进行拆除,拆除面积共30平方米,目前公务活动已经全部结束。   二、新湖执法队按照街道办统一部署开展公务活动,对位于楼村中心区B103建筑进行拆除,拆除面积共907.98平方米,目前公务活动已经全部结束。   三、公明执法队按照街道办统一部署开展公务活动,对位于上村北环路物流园建筑进行拆除,拆除面积共14780平方米,目前公务活动已经全部结束。   四、公明执法队按照街道办统一部署开展公务活动,对位于下村第一工业区富华厂旁建筑进行拆除,拆除面积共528平方米,目前公务活动已经全部结束。   五、公明执法队按照街道办统一部署开展公务活动,对位于中心区第一工业区富华制衣厂内建筑进行拆除,拆除面积共1025平方米,目前公务活动已经全部结束。   六、光明执法队按照街道办统一部署开展公务活动,对位于白花阿宝物流园C栋隔层进行拆除,拆除面积共40平方米,目前公务活动已经全部结束。   七、凤凰执法队按照街道办统一部署开展公务活动,对位于甲子塘长圳车辆段临时工棚进行拆除,拆除面积共2500平方米,目前公务活动已经全部结束。   八、新湖执法队按照街道办统一部署开展公务活动,对位于圳美大美城中村D2地块建筑进行拆除,拆除面积共350平方米,目前公务活动已经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