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印发《关于通报表扬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中调协〔2023〕2号),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荣获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是深圳市唯一获奖的县(区、市)先进集体。
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是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协会,受司法部、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近年来,坪山区司法局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统筹公安、法院等多方资源,完善“警调”“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加强各类调解衔接联动,逐步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多种方法运用、多种资源互动”的多元化纠纷化解体系,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的优势作用,努力构建“大调解”格局。构建起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阵地”,以街道、社区、居民小组调委会为基础,以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特色,以个人品牌调解室为标杆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实现了辖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与坪山区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成为深圳唯一入选全国“两个机制”典型事例,获得全国工商联、司法部联合调研组通报表扬,基层调解工作已成为全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
强化源头治理 主动排查化解
驻点人民调解员和各社区法律顾问充分践行“一线工作法”,通过辖区线下实地走访,线上居民交流群及时获取和掌握驻点社区矛盾纠纷隐患和法律服务需求,就地开展矛盾纠纷预防与化解,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通过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把调解触角延伸到市域社会治理的末梢,实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国庆、春节等节假日期间,驻点人民调解员主动到马峦山郊野公园入口、社区公园、广场等人流量较大、人员较密集、矛盾纠纷多发易发地值守,以便第一时间参与调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2年,驻点人民调解员共受理调解案件2521宗,调解成功2486件,调解成功率98.61%。
注重调解前置 规范援前调解
坪山区司法局依据相关规定,结合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制定《坪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援前调解工作规程》,建立起“一站两库一制度”援前对接机制:“一站”即在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援调对接工作站”,作为援前调解工作机构;“两库”是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坪山区人民法院建立的特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法律援助律师库、人民调解专家库为基础建立调解组织库及调解专员库;“一制度”即建立援前调解管理制度,对申请法律援助并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且适宜调解的纠纷,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并申请援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并建立台账,移交至援前调解工作站,由援前调解工作站委派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调解;对达成调解协议的可由调解组织、调解员出具《移送司法确认函》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不申请司法确认的,按规定办理调解结案手续;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按法律援助程序受理。截至目前,援前调解共化解纠纷115宗,涉案金额约819万元。
推行系统治理 织密组织网络
调解组织是调解的基石,坪山区司法局多措并举织密调解组织网络,为全区大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坪山区在册备案的调解组织共105个,其中人民调解委员会3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9个,调解小组50个,“福田模式”调解室8个,个人调解工作室8个,实现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调解组织建立后,区司法局着力完善人民调解员库,受理备案登记360余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信息,组建51人的人民调解义工队。依托坪山区调解协会,充分发挥协会行业自治的专业能力,定期开展调解专题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专业化水平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战能力。
注重规范运作 完善指引机制
调解室是充分了解、有效化解基层纠纷矛盾的平台。为充分发挥调解能手的引领示范作用,坪山区司法局从完善台账、规范文书、流程入手,加强阵地建设。统一“福田模式”调解室外观标识、工作制度,印发《坪山区个人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坪山区人民调解义工服务队章程》《坪山区人民调解卷宗文书规范化工作指引》等规章制度,推动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完善预防机制 做实“后半篇文章”
一直以来,坪山区司法局明确人民调解员兼具纠纷调解和普法宣传双重特性,既当“调解员”,又当“普法宣传员”,在调解组织网络基础上搭建法治宣传网络,充分发挥调解组织“治未病”“治初病”“治小病”作用。
创新法治宣传方式,通过外展、讲座、直播等“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形式新颖、效果显著。在调解中普法,于普法中调纷,坚持把普法贯穿于调解的全过程,做到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通过用身边人、身边事生动直观地以案说法、以案释理,为群众上好一堂普法课,努力将每一件矛盾调处案件办成普法的典型,实现人民调解和法治宣传1+1>2的效果,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举办2022年坪山区优秀调解案例大赛,按照“新”“特”“精”“准”标准严格审核,并对案例进行再剖析、再提炼、再整理、再加工,打磨精炼文字,严格把控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确保案件质量。把优秀典型案例总结工作作为推动人民调解“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建立健全案例收集、整理、编撰、审核机制,加强质量审查把关,助推坪山区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人民调解员李志文撰写的《巧用焦点解决模式调解家暴纠纷》案例在《中国社会工作》杂志发表。此刊载案例,是坪山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一个缩影,有利推广了坪山调解经验。
接下来,坪山区司法局将继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为平台,促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的衔接和联动,引导人们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纠纷、维护合法权益,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构建坪山“大调解”格局,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坪山经验”。(通讯员:吴玲敏、何宝克,信息员:罗嘉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