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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工作

【打印】 发布时间:2023-02-10 信息来源:坪山政府在线

  根据财政部等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2023年2月8日,坪山区财政局统筹梳理疫情期间各行政事业单位购置疫情防控资产情况,并对各单位各类疫情防控资产视具体情况提出分类处理建议:

  一是对资产进行分类,分为可利旧重复使用的各类生活用品设备资产、医疗类资产及信息化设备,不可利旧重复使用但有回收价值的资产和不具有回收价值的资产等;二是对资产进行分类处理,如继续利旧使用、公开拍卖、报废或根据卫生防疫相关要求进行销毁等。

  后续坪山区财政局将严格按照《深圳市坪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办法》和《深圳市坪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等政府资产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持续推进相关资产妥善处置,确保国有资产使用高效、处置合法合规,杜绝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信息员:贾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