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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将于1月11日至12日召开

【打印】 发布时间:2023-01-07 信息来源:龙岗政府在线

  1月6日下午,龙岗区政协六届六次常委会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主席二〇二三年新年贺词精神,审议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有关事宜。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龚祖兵主席会议,区政协领导刘峰、王为理、赵俊荣、刘高葆、卓伟华、陈健彪、罗平出席会议。区政协常务委员以及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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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二〇二三年新年贺词饱含深情和嘱托,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区政协常委会成员要带头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带头贯彻落实总书记对人民政协提出的新要求,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聚焦打造创新龙岗、东部中心、产业高地、幸福家园的目标,积极建言资政、广泛凝聚共识,以高质量履职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带头担当更大的责任,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上做榜样、当表率,带动广大委员更加充分地发挥政协工作的主体作用。

  会上,区政协常委吴鹏程、冯艳虹、于泳波、吕晓梅进行了口头述职,其他常委提交了书面述职报道。据了解,组织常委向常委会述职、委员向所在专委会述职,是区政协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委员队伍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会议要求委员们不仅要有高质量的提案、高质量的参政议政发言,也要交上一份高质量的履职报告。要把公开述职形成常态、形成规范、形成委员履职的动力和约束,推动常委、委员互相学习、互相督促、共同提高,更好展示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会议审议了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日程、分组讨论编组名单、参会人员安排等事项。据悉,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将于1月11日至12日召开。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