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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印发 推动科技资源“动起来”“活起来”

【打印】 发布时间:2022-12-12 信息来源:深圳新闻网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12月12日讯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王海荣)《深圳市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印发,这是深圳在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方面的最新举措。

近年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与发改委积极盘活现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存量,探索新型公共服务模式,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减轻中小企业科研仪器购置、运维及更新换代的成本压力,不断提高科技资源利用价值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12月8日,记者从深圳市科创委获悉,深圳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已整合分析仪器、计量仪器、电子测量仪器、医学诊断仪器、工艺试验设备、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等14个类别的大型科研仪器。目前纳入平台管理、单台套原值超过50万元(含)且利用市财政资金购置的科研仪器数量为4886台套,总原值79.03亿元,开放率为100%,使用率为109.1%。

本次印发的《管理办法》共39条,明确了重大科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适用范围、开放与共享、考核与奖惩、新购评审与评议等内容。规定单台(套)利用本市财政资金投入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购置,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科学仪器必须开放共享。

《管理办法》强化了层级管理,建立市级开放共享协调机制,由分管科技工作的市领导作为召集人,统筹全市科技设施与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管理办法》鼓励多元投入,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共建重大科技设施,探索组建专业的服务机构。明确了重点项目优先原则,强调开放共享优先对象,优先为国家、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提供共享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