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3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要求“2016年全面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当年出版,积极推动乡镇(街道)年鉴、部门与行业年鉴编纂”。5月26日,深圳召开全市史志办负责人会议,选取有条件的街道(办事处)试点。6月5日,深圳市在银湖会议中心举办全市街道(办事处)年鉴编纂培训会,全市6个行政区、4个新区11个街道共43人参会。培训会标志着深圳市11个街道正式启动年鉴编纂试点工作。省地方志办副主任马建和、年鉴处处长刘波与会指导,深圳市史志办主任黄玲出席会议,副主任王地久主持会议。
马建和在讲话中指出,启动街道年鉴编纂试点工作,推动年鉴工作基层化,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体现;是及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的体现;是推动年鉴工作基层化,提升全市年鉴品质,打造年鉴品牌的体现。他认为深圳在做好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同时,开展较大规模的街道年鉴编纂试点工作,利用编纂综合年鉴的人才优势和经验,开辟另一领域街道年鉴编纂并借此推动深圳市各类年鉴质量的全面提升,这个举措在全省带了一个好头。他要求深圳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质量建设、注重开发利用,把这项工作抓出实效。会上,市史志办主任黄玲介绍了全市年鉴编纂工作情况,阐述了为什么要开展街道年鉴编纂工作,以及如何开展街道年鉴编纂工作,并对全市街道年鉴工作作了统一部署。最后,市史志办年鉴处处长刘耀,年鉴处沈晓娟、贺宏卿、林吟专分别就街道(办事处)年鉴编纂框架及结构、条目标题及内容、条目实例分析、年鉴组稿经验等方面作相关培训。为抓出实效,保证质量,市史志办计划于年底召开街道年鉴编纂专家评审会,提升街道年鉴编纂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