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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领导对深圳市年鉴获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通报表扬批示

【打印】 发布时间:2016-08-26 信息来源:


8月1日,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裴蕾在报告上批示:史志办工作卓有成效。建议在全市各阶段重点工作中注意收集整理重大事件的处置和资料的收集。8月2日,市委副秘书长严衡山在报告上批示:再接再厉。8月8日,副市长吴以环在报告上批示:史志办工作细致、扎实,取得好成绩,值得肯定。8月16日,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郭永航在市史志办上报的《关于深圳市获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通报表扬的报告》上批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还有潜力。


深圳市四部年鉴于7月15日,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年鉴工作会议上,获得通报表扬。其中,《深圳年鉴》获地市级年鉴(含副省级城市)特等,是广东省唯一获特等的地市级年鉴,也是《深圳年鉴》继2010年获得全国地方志系统第二届年鉴评奖特等奖后的又一最高殊荣;《南山年鉴》获区县级年鉴特等、《宝安年鉴》获区县级年鉴一等、《坪山新区年鉴》获区县级年鉴三等,深圳市获得的奖项在全省地方志系统中名列前茅。


市领导的批示是对深圳市史志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全市史志工作者的鼓舞和鞭策,同时也对全市史志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史志办和各区(新区)史志部门将继续保持优秀传统,不断努力,不断进步,努力完成国家和广东省史志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并按照市领导提出的要求,做好重大事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