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奋力跑好“第一程”。把时针拨回到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印发。从“先行先试”到“先行示范”,深圳再次扛起了新时代的历史使命,踏上“二次创业”的新征程。两年来,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全面铺开、纵深推进,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全面进步。
法治城市示范是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的五大战略定位之一。深圳坚持以法治引领改革,这一点在营商环境改革上得到突出体现。深圳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这一关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深圳全力以赴,将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列为全市“一号改革工程”,以高质量立法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2021年1月1日,被称为规范政府部门行为“紧箍咒”、维护市场主体权益“护身符”的《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6月18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营商环境4.0改革政策,在2018-2020年前三版方案“搭框架”“夯基础”“补短板”的基础上,深圳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进入4.0“促提升”的关键阶段……通过系列“硬措施”托底“软实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有力支撑。
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是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7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推广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经济特区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总共5方面47条,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其中,打造“深i企”政策精准之大企业服务平台、促进诚信市场主体“经济再生”、推出“秒报秒批一体化”智慧审批……营商环境改革的这一条条创新举措,就是深圳营商环境改革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的最好说明,也让这座城市活力和竞争力持续增强。从2021年上半年深圳经济运行情况看,全市经济呈现稳中加固、平稳发展态势。根据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1年上半年深圳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4324.47亿元,同比增长9.7%,两年平均增长4.8%。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会更好。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全面激发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强大动力,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先行示范的魄力和胆识,拿出更多更有针对性创造性的实招硬招好招,不断推动营商环境向着国际一流的方向迈进,就能为深圳在新征程中书写永立潮头、引领发展的崭新篇章提供坚实的支撑,以更加丰硕的成果提升先行示范的显示度和影响力。(南方网 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