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财政局制定《坪山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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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25 信息来源:坪山政府在线
日前,为进一步规范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以及《深圳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深财库〔2020〕5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坪山区财政局制定了《坪山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本办法共32条,从银行账户的设置、开立、变更、撤销、资金存放管理、监督与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该办法的制定为规范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存放安全提供了制度的依据。 (信息员:曾文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