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面向辖区公租房和人才住房承租单位和个人实施定向租金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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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25 信息来源:坪山政府在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0〕1号)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落实公租房人才住房租金免交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日前,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发布了免租通告,面向辖区公租房和人才住房承租单位和个人实施定向租金减免政策。 本次租金免交对象包括:一是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的单位承租户。非国有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资本综合占股比例不超过50%的股份制企业。二是除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法院、事业单位、法定机构、社区工作站、群团组织、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央驻深机构等单位(不包括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在职及退休干部职工外的个人承租户。个人承租户以核查其社保缴纳单位为准,单位劳务派遣员工的社保缴纳单位为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的,亦在租金免交对象范围内。 按照免租通告,此次免租时间为2020年2月及3月,共计2个月。租金减免政策的实施,受惠面广、减负力度大,将有效缓解中低收入家庭承租户疫情防控期间面临的生活困难,充分体现了政府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信息员:常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