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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

【打印】 发布时间:2021-08-03 信息来源:南山政府在线

  8月2日上午,南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饶红蕾主持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南山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并决定设立南山区选举委员会。据悉,该委员会将在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主持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广东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本次会议决定:南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2021年9月底前选出,选举日由区选举委员会依法确定。南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21年10月底前召开。

  会议随后审议通过《深圳市南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改革完善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的决定》,并对听取审议的《南山区检察院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专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经过表决,会议决定任命杨珺为区教育局局长,冯文库为区司法局局长,并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根据工作需要,康甲光不再担任区司法局局长。凌琦于6月21日晋升区纪委、区监察委一级调研员,不再担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明、路玉萍、曾令格、黄昌鸿、邓志荣,以及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副区长王殿甲,区监察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科技创新局、区人力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网格管理中心、区人大机关、各街道人大工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