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工作、贪图来钱快、法律意识淡薄……以上种种原因都有可能使你成为不法分子“利用”的对象,在不法分子的“指导”下,转卖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以赚取佣金。当警察找上门时,才明白自己已触犯法律。
“热心”大哥
盯上初来乍到的小伙
今年3月,23岁的陈某离开老家来深圳找工作。开始时,陈某喜欢做一些日结工资的临时工作,“当天工资当天花完”成了他的习惯。在他看来,长期的工作太累、不自由,还是做临时工比较轻松,但就是日子过得紧紧巴巴。
在一次打零工的过程中,陈某经人介绍认识了“热心”的大哥曾某。得知陈某平时都是“日光族”,曾某就主动给他介绍了一份兼职工作。
“一些做生意的客户平时需要资金周转,你可以办银行卡、手机卡卖给他们,然后按照转账的额度按点提成。卖出去后也不需要你管,这样你除了工作之外还有额外的收入,多好!”曾某向陈某讲述。
陈某认为,并非自己的钱,只是从卡里过一手,应该没什么风险。就办理了银行卡、手机卡邮寄给曾某。至于钱怎么用、给了谁,陈某一概不知。
民警上门
小伙恍然大悟
直到今年7月,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华富派出所民警敲开陈某的房门,他才得知,自己已触犯法律,成了不法分子的“帮凶”。
▲“断卡”行动:一日卖卡,终身受限!
“我们对相关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发现这些不法分子为了躲避追查,从未碰过面,通常都是通过小众的聊天软件联系,曾某就是通过聊天软件与陈某联系的。我们了解到,陈某通过邮寄的方式前后给曾某提供了14张银行卡和2张电话卡,并在网上收到曾某打来的佣金。”办案民警周余介绍说道。
通过陈某的供述以及民警掌握到的线索,民警循线追查,最终成功将曾某抓获。
▲民警审讯嫌疑人曾某
民警通过调查,了解到曾某是在一聊天软件的群聊里看到有人发布兼职广告,当时急需用钱,便主动联系对方。认识陈某后诱导他办卡,自己则利用这种转手卖卡的方式赚取差价,钱款均用于补贴生活费用。
经审讯,曾某、陈某对其犯罪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福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营业执照等证件均不能交易买卖,非法卖卡可能是在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作案工具,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