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商务局公布了深圳市2021年第一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名单,沃尔玛(中国)、华润万家、凯为医疗投资集团(深圳)等18家企业入围,涵盖了零售、医疗、科技及会展等行业。其中,凯为医疗投资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明源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春晓花开科技有限公司、富途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宜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5家南山企业上榜。
据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认定后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可在深享受一揽子优惠措施和扶持政策。在市商务局此前发布的《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中,对经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按新设或增资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可获奖励人民币300万元-600万元,这些企业还可按照相关政策开展各类跨境人民币和外汇业务,企业聘用人士也可享受更加便利的出入境政策。
据了解,深圳市一直大力支持总部企业落户及发展;在最新一期的市政府公报中,也印发了《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表明在深设立的总部企业,符合一定条件可享落户奖、贡献奖、租房与购房补助等多项支持。
《实施办法》提出,对在深无自有办公用房的总部企业,租用总部自用办公用房的,每年按自用办公用房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助,最多不超过5年,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首次购置总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购房价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可以独立或联合申请总部用地建设总部大厦,总部大厦以自用为主,同时允许一部分进行租售,其中租售部分须包含一定比例的政策性优惠商业办公用房。
《实施办法》还规定,总部企业可享受市领导挂点服务、大企业便利直通车服务和重大项目便利直通车服务。总部企业人才纳入人才安居保障范围,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租购人才住房,并对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予以重点保障。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纳入市人才认定范围。总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下属控股产值规模(营业收入)占比最高的一级子公司高管,以及在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人才奖励,奖励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