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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召开督查工作培训会 加强政府督查工作

【打印】 发布时间:2021-05-25 信息来源:罗湖政府在线

  《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5月18日下午,罗湖区召开督查工作培训会,邀请省政府督查室曾灿博士专题授课,培训内容为《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宣讲,以及如何做好国务院大督查和督查激励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同志,市直各部门、各区督查工作骨干,区各单位分管督查的领导和督查专员参加培训。

  曾灿博士在省政府督查室工作多年,主要负责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国务院督查激励争取及综合性督查等工作,具有丰富的政府督查工作经验,并对政府督查工作有独到深入的研究,准确掌握《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条文内容及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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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保持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培训会上,曾灿博士全面深刻地分析了当前督查形势,专业独到地讲解了督查理论,对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方方面面做了权威解读,详细介绍了国务院督查激励工作的背景、内容、推选程序和具体做法,对提高大家的督查工作水平提供了重要指导。

  当前,罗湖区正紧紧围绕“湾区枢纽、万象罗湖”新定位,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区。与会干部认真学习领会,纷纷表示,今后将在工作中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为今年国务院大督查和督查激励提前做好准备,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大督查,争取获得更多的督查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