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在市属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住房制度改革、科技体制创新改革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为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奠定基础。
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深化 推进市属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面实施3年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方案,成立混合所有制改革专项工作组,58家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建总院、深圳国际供应链南京公司等12家企业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立项工作。推进国资国企综合改革。“区域性(深圳)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获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同意,投控公司、粮食集团、深圳国际、特发集团、远致公司等5家直管企业入选国家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投控公司对标淡马锡打造国际一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实施方案印发实施。开展资本运作和资源整合。发行全国首支10亿元纾困专项债券,全国首单公共人才租赁住房类REITs成功获批,粮食集团与深深宝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完成,投控国际首次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7亿美元债券。
新的基础设施投资管理体制初步形成 形成基础设施基金群。印发实施《深圳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组建方案》,成立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审议通过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设立方案,遴选基础设施基金行业子基金社会资本。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正式成立PPP合作中心,初步建立PPP政策框架体系和制度规范。搭建PPP项目库,审定入库PPP项目36个项目,总投资约2024亿元。11月8日,召开深圳市促进民间投资PPP项目推介会,公开推介项目21个,总投资约780亿元。加快推进政府投资“代建制”,于7月17日印发《关于印发深圳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市场化代建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出台《深圳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实施国内外同行专家主审制,从专家遴选、专家库建设、公开公示等方面优化评审流程。在全国率先实施国内外同行专家主审制,成立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承担项目评审管理服务工作。创新政策体系持续优化完善。制定《深圳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7—2030年)》《深圳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2017—2020年)》,以创新引领超大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为总纲领,明确阶段发展目标和近期主要任务。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从科技创新、产业创新、金融创新、管理服务创新、空间资源配置和社会环境建设等6个方面,为创新活动提供强法制保障。出台《深圳市“深港创新圈”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扩大“深港创新圈”计划项目类别,推动“深港创新圈”项目资金实现“一地申请、跨境使用”。
住房保障顶层设计文件率先出台 8月1日,深圳市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构建面向2035年的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确立了深圳市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工作目标和实施路径等原则性内容,在政策性支持住房的建设筹集、供应分配、供后监管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明确2018至2035年的住房发展目标,给予市民实现住有所居的良好预期。截至10月底,全市供应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2.03万套,其中公租房1.05万套,人才房3383套,安居型商品房1702套。
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推进 探索多元化违建处置办法,印发实施《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全面开展全市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历史违建处理,将安全纳管作为历史违建处理方式之一。高标准编制深圳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推动“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形成《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多规合一”平台于10月8日上线试运行,汇集全市规划国土、生态环保、发改经贸等领域的空间性规划及相关信息,主要提供建设项目空间规划预核查、项目入库核查等2项功能支撑,强化对项目的空间规划统筹。
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提升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起草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从转变理财用财理念、巩固强化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健全预算监督体系等5个方面提出20项改革措施,明确深圳市预算管理改革的方向和路径。用好地方债政策防范化解债务风。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深圳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全口径监测政府性债务情况,深圳市2018年发行债券合计52.4亿元,包括一般债券13亿元,专项债券39.4亿元。推进清理整合专项资金改革。印发《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指导意见》和《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整合专项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018年12月8日,在第十九届深圳读书月经典诗文朗诵会上,真人主持熊熊与智能语音机器人QQ合作表演诗朗诵《致橡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