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深圳市出台“营商环境20条”,涵盖贸易投资环境、产业发展环境、人才发展环境、政务环境、绿色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6个方面、126个政策任务,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9月,深圳市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王伟中书记任组长、陈如桂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统筹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
营造投资贸易环境 扩大利用外商投资,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按照《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推动完成第一批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及监督检查权限和涉及特别管理措施的审批事项下放到区。推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受理”改革,全市实现“一口受理”工作模式,承诺办理时限对比法定时限压缩50%。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增长近1.2倍,实际利用外资82亿美元、增长11%,对外直接投资增长118%。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和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业务综合覆盖率超过80%,提前完成国家任务。推进许可证审核制度改革,逐步实现通关作业无纸化,自2018年10月15日起按照海关总署和商务部要求对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和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实行进口许可证件申领和通关作业无纸化。完成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截至12月底,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注册企业超过2.7万家,累计完成业务申报3290.58万单,占全国申报总量15.08%。推进“互联网+”口岸服务。12月,深圳口岸进口整体通关时间14.08小时,压缩46.79%;深圳口岸出口整体通关时间6.16小时,压缩68.62%。
打造产业发展环境 优化产业空间资源配置。加强工业用地保护,出台《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确保区块线总规模原则上不少于270平方千米。研究制定综合整治旧工业区升级改造相关政策,鼓励建设高标准厂房,实施工业“上楼”。全方位为企业运营“减负”。全年为全市企业减负1417.96亿元,其中降低企业税费负担904.57亿元(其中含营改增减税534.11亿元)、降低企业人工成本137.77亿元、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41.17亿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4.46亿元、降低企业物流成本8.2亿元、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5.04亿元、统筹运用财政资金减轻企业资金压力约306.75亿元。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广应用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服务企业1.7万家,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金额82.9亿元。设立初始规模20亿元人民币的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
推进政务服务改革 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公布权责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等,全面完成省取消证明事项50项、自行取消调整证明事项32项。全面提高数字政务服务水平,制定推进建设“数字政府”等配套文件,实施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深圳“90”改革,压缩审批时限2/3以上。陆续推出300个“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40多项政务服务实现“秒批”,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市场监管总局“二十四证合一”基础上推出“三十证合一”,上线“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实现商事登记、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系统的信息共享、并联审批,开办企业时间压缩至4天,比全国快4.5天,比北京、上海快1天。
建立地方金融监管体制 在市金融办加挂“深圳市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内部增设监管处室,统一归口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推动组建深圳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院,打造服务全市金融大局的创新载体。建设全市金融风险预警监测中心,与腾讯公司加强战略合作,整合优化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监管信息系统和灵鲲金融安全大数据平台,打通技术通道、改进风险模型,提高风险预警甄别能力。完善小贷公司、P2P网贷、交易场所、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非现场监管报表体系,加强非现场监管,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