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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 深圳商事登记四大新变化来了

【打印】 发布时间:2021-03-26 信息来源:深圳新闻网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3月26日讯(记者 潘润华 实习记者 王莉琳)3月26号下午,2021年度第3期政企通网络直播访谈活动在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举行,主题是“关注《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修订实施带来的新变化”。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国伟受邀解读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的新亮点、新变化。

李国伟指出,新修订的 《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对近年来我市实施的简易注销、住所托管、商事登记管理联系人等制度成果进行固化,变通了部分法律法规规定,创设了若干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新制度。

其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其一,在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方面,该规定进一步减少商事登记、备案事项,减少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企业办事更轻松、更便捷、更有自主权。实施个体工商户自愿登记制度,让自然人更灵活创业就业。

其二,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方面,深圳在全国率先创设了除名和依职权注销制度、特殊情形代位注销制度,有效解决“失联”和“僵尸商事主体”问题,为新生企业创造发展空间。

其三,在优化企业创业环境方面,推出了“歇业登记制度”“一照多址、一市一照制度”,以及加大名称登记中驰名商标和知名字号的保护制度、完善商事登记撤销制度、加大对虚假注册行为人的信用惩戒制度等,营造了更有利于创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其四,在推进港澳企业跨境经营便利化方面,深圳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商事登记一体化。对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领域,港澳企业可直接办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办理银行开户、税务、海关、外汇账户和审批等事项。

李国伟还表示,接下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对标国际最好最优,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推动更多改革创新,努力让深圳成为全球创新创业和投资发展的首选地。

当天,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麦克韦尔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代表也来到活动现场,与网友们就该规定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以及在商事登记和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践问题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