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在市、区两级年鉴“两全目标”提前完成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国全省开展街道年鉴试点工作,街道年鉴出版数量与覆盖率走在全国全省前列,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贡献了史志力量。
部分街道年鉴书影
2015年4月,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要求“2016年全面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当年出版,积极推动乡镇(街道)年鉴、部门与行业年鉴编纂”。深圳市史志办积极响应,在全省率先开展街道年鉴试点工作,全市共有11个街道正式启动,当年即公开发行全省乃至全国首部街道年鉴—《坪山办事处年鉴》,并先后于2016年5月、2019年1月、2021年2月三次下发红头文件,持续推进街道年鉴工作。截至2021年2月底,全市已出版年鉴的街道有33个(全市共有街道78个,覆盖率42%),公开出版113部、非公开出版4部。其中,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盐田区、大鹏新区等5个区(新区)已实现区和街道两级年鉴出版全覆盖,成果显著。2020年,全市街道年鉴在中指组组织的评比中获得3等奖2个,在省志办组织的评比中获得1等奖1个、2等奖3个人、3等奖4个,成绩优异。
部分街道年鉴书影
深圳市史志办公室将继续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和《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等要求,继续提质扩面,以先行示范区的标准,推进深圳年鉴事业取得新的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