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安委办、区应急管理局紧盯重大安全隐患,2月3日,光明区安委办联合光明公安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执法整治行动。
据悉,本次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对街道人流密集的农贸市场以及其周边区域实施“地毯式”排查,通过登门仔细排查,暂未发现有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此次行动共出动人员90余人次,共检查公明、新湖、凤凰三个街道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和日杂百货等“三小”门店100余家,派发烟花爆竹宣传折页3500份、海报155张、横幅15条。
区安委办提醒: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严禁在光明区内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人民币2000元。群众发现身边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可拨打12350有奖举报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