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正值牛年首日,在惠州就有这么一群牛,“牛气冲天”地跑上了高速遛弯,幸好交警接报后及时前往处置,化解了险情。
12日上午10时35分许,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惠紫中队执勤民警何松茂、辅警张建平正在辖区高速公路上巡逻时,突然接到报警,称S6广龙高速横沥路段往紫金方向主线道上出现了牛群。
此时,路上车流稀少但车速较快,如若牛群受到车辆惊吓,极易发生意外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事发地点沿路排除,与此同时通知路政告知报警情况,协调联动赶到报警地点。
到达现场,民警发现了远处的牛群,他们慢慢靠近,做好后方来车的警示,发现牛的数量远比报警所说的要多,竟有八头牛在路面上漫步。
此时高速上车流也开始逐渐增多,不少行驶的车辆与分散的牛群差点“亲密接触”,情况紧急。
为了防止发生意外,执勤民警当机立断,对道路实施了临时管制,与高速公路路政人员协力将牛群驱赶入就近的横沥停车区,再慢慢将牛群引导出高速公路,通过十多分钟的共同努力,终于化解了路面险情,恢复了道路的安全通行。
随后他们对前来认领牛群的牛主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沿路对高速公路防护网进行排查,防止意外再次发生。
春节假期,回老家过年、乡村自驾游是很多朋友的选择,有些高速公路、国省道附近村寨多,偶有牲畜会穿梭在公路上,大家驾车出行要时刻保持警惕。
交警提醒,如若遇见前方道路上出现牲畜,要保持沉着冷静,减速慢行,不要急打方向盘、鸣笛,以免造成牲畜受惊乱窜,引发交通事故。也要提醒家有宠物、家畜的朋友,务必看管好它们,不要放任牲畜在机动车道上行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牛年可以“牛气冲天”
但千万不要冲到马路上哦!
来源 | 南方+客户端(林文通)、广东交警、惠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