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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立法取消专职消防员劳务派遣用工模式

【打印】 发布时间:2026-08-13 信息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近日,《深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深圳市司法局官网正式公布。作为深圳在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领域的首次系统性立法,此举旨在破解长期制约队伍发展的制度瓶颈,为这支近2000万管理人口的超大城市消防救援“生力军”提供制度保障。

  征求意见稿明确,政府专职消防员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补充,依法履职行为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效力,履职后果由所在消防救援机构承担。同时,符合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可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在招录管理上,征求意见稿明确由市消防救援机构统一公开招聘,并与录用人员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杜绝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从源头上保障了人员的劳动权益。

  为破解人员流动性大、职业吸引力不足等难题,征求意见稿参照国家消防救援衔制度,建立了五级至一级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等级序列,并明确了逐级晋升的最低年限和条件,实现“逢晋必考”,畅通了职业发展通道。

  征求意见稿明确,市消防救援机构应当结合政府专职消防员高风险、高负荷、高压力的职业特点,合理确定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福利制度,全市统一标准实施;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实行工资等级制度,进一步保障队伍稳定性和战斗力。

  征求意见稿完善了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全程退出机制,涵盖退休、辞退、辞职等情形,并明确了退出补偿标准。同时,在社会保障、看病就医、交通出行、子女入学入托、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优待。因工受伤、致残或牺牲的,按规定享受工伤、抚恤待遇,符合条件者可申报烈士。

  社会各界可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栏目或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