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服务“双区”建设专项招录公务员工作方案》《深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测试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现就市史志办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测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业测试人员
参加专业测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录人数的1:6比例,结合资格初审情况确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专业测试安排
(一)测试时间
专业测试将于2月24日举行,为期1天。专业测试笔试时间为10:00-11:30,报到时间为9:30-10:00,10:00以后禁止入场。专业测试面试自14:00开始,报到时间为13:00-13:30,13:30以后禁止入场。
(二)测试地点、报到地点
深圳人才园公共考试服务平台(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二楼,路线图详见附件2)。
三、专业测试内容
专业测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测试考生从事史志研究和编纂工作应当具备的综合素质。
(一)测试题型
1.笔试题目包括客观题(单选题)和主观题(论述题)。
2.面试时长为每人10分钟,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题目均为专业题。
(二)测试范围
包括中共党史(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历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改革开放史,中共深圳党史(从1925年原宝安县建立党组织到2020年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深圳历史(深圳古代史、深圳近代史、深圳现代史),深圳改革开放史,深圳地方志(基础建设、改革开放、第一二三产业、经济管理、政党政权、法制政务、教科文卫和社会风俗),时事政治等内容。
(三)参考资料
1.《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
2.《中国古代史》(福建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史》(中华书局)、《中国现代史》(高等教育出版社);
3.《中国共产党深圳历史(第一、二卷)》(中共党史出版社);
4.《深圳市志(九大卷)》(方志出版社);
5.改革开放史相关史料;
6.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论述;
7.《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习近平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等材料。
四、专业测试成绩计算及面试人选确定
(一)专业测试成绩计算。专业测试总成绩=专业测试笔试成绩×50%+专业测试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专业测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二)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专业测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名单初定于2021年3月1日公布。
(三)面试人选确定。按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总成绩×30%计算后,根据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末位同分的,均入围面试。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考生在参加专业测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避免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同时应主动减少外出和参与不必要的聚集。
(二)考生应当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主动出示“粤康码”绿码和有效行程卡,及时到考场报到,并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3)。
(三)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需提前14天抵深,待解除隔离后,持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有效新冠病毒核酸阴性证明才可参加考试。
(四)近21天内有境外及港台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中高风险疫区等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六)现场测量体温异常(体温≥37.3℃),经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能提供病历本、与发热症状所关联的新冠病毒核酸阴性证明,视情况安排考试。
(七)考生报到及专业测试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测检查要求。
(八)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的考生,取消测试资格,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九)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专业测试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要服从专业测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二)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场,注意专业测试期间的天气状况和考场的交通状况,预足时间,提前到达,避免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三)请考生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及时接听电话、查看短信等。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8123127,18998913048;传真:88123127。
附件:1.市史志办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名单;
2.考场路线图;
3.疫情防控承诺书。
深圳市史志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
附件1
市史志办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名单
序号 | 职位编码 | 报名序号 |
1 | 2003CA007 | 200541210074170 |
2 | 2003CA007 | 200541210037556 |
3 | 2003CA007 | 200541210082969 |
4 | 2003CA007 | 200541210117707 |
5 | 2003CA007 | 200541210065815 |
6 | 2003CA007 | 200541210001839 |
7 | 2003CA007 | 200541210127854 |
8 | 2003CA007 | 200541210041217 |
9 | 2003CA007 | 200541210070543 |
10 | 2003CA007 | 200541210007564 |
11 | 2003CA007 | 200541210122373 |
12 | 2003CA007 | 200541210066003 |
13 | 2003CA007 | 200541210039964 |
14 | 2003CA007 | 200541210068212 |
15 | 2003CA007 | 200541210032360 |
附件2
考场路线图
附件3
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在此郑重承诺:
1.本人未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本人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等人员;
3.本人近14天体温不超过37.3℃,无发热、干咳、气促、乏力、胸闷、味嗅觉异常等症状,符合防疫身体条件要求;
4.本人近14天内无涉及国内中高风险旅居史和接触史;
5.本人近21天内无国外及港台旅居史和接触史;
6.本人是否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是¨ 否¨
7.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有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有不实信息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6.本人承诺考试往返过程中做好新冠肺炎个人防护,考试过程中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姓名(手写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